【明報專訊】政府宣布派錢全城哄動,一眾未知能否受惠的「非永久居民」即時表態要求同樣獲發6000元。財政司長曾俊華表示,針對有特殊需要的市民,政府會預留一筆款項,撥足夠資源另行處理。政府消息稱,有關計劃將針對持單程證、在港未住滿7年的內地新移民,詳情稍後公布。社區組織協會警告,假如政府不向新移民派錢,有可能違反《基本法》人人平等原則,隨時發起司法覆核控告政府。
30萬新移民 成年者至少17萬
入境處數字顯示,2004年至今,共有31萬人持單程證來港,以此推算,現居港未滿7年的內地新移民約達30萬人。假如他們全數受惠6000元派錢措施,政府要為此撥出逾18億元。社協估計,當中屬18歲以上者至少17萬人,包括2萬名單親而未有領綜援者最受影響。
新移民婦女生活有血有淚。陳麗華08年從內地來港,不久便與丈夫離婚,自此與兩名女兒相依為命,居於深水埗福華街不足100呎的天台屋。3年來,她獨力照顧兩女,每天來回10層樓,回家的路不好走。雖然在港出生的兩女有綜援,連計她當寫字樓清潔兼職工的3000元月薪,每月收入有6000元,但屋租、水電已用上三分之一,加上日常生活開支,幾乎「餐搵餐食餐餐清」。
三口住滲水屋 「6000元可搬家」
三母女的狹小僭建天台屋,每逢打風落雨天花就滲水,女兒都被流浪貓嚇怕,陳麗華希望早日搬家。她昨晨聽畢只有永久居民獲派錢,加上原先注資強積金6000元由有變無,頓感失望,「根本是歧視新移民,綜援又無,申請公屋又要等7年,家派錢都無。」直至後來聽到政府預留撥款給「N無人士」,派錢再現曙光,她才流露喜悅﹕「心情真是大起大落,如果有6000元,就夠錢在同區搬屋。」
另一新移民、來港兩年多的蕭女士,因要照顧4歲女兒未能外出工作,一家三口只靠丈夫的1萬多元收入維生。「女兒最近發現有語言障礙,除交學費外,每月要另花500多元看語言治療師。」蕭說,經濟拮据,女兒每年開學都要向親友借錢,與丈夫經常因錢銀問題爭執。「我們沒取綜援、租屋住,電費減免又不受惠。」她批評,假如政府向人人派錢,但家境困難的新移民卻不受惠,極不公平。
社協主任何喜華表示,《基本法》第36條規定,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國際人權公約亦規定公民權利人人平等,不應有出生或身分等區分。假如派錢以「永久」和「非永久」居民區分,令非永久居民如同「二等公民」社福權利受損,他認為違反《基本法》,政府的決定或遭司法覆核挑戰,提醒當局不要歧視新移民。
社聯遺憾偏離公共理財原則
另外,政府直接派錢未能贏得社福界掌聲,社會服務聯會批評政府沒有作出長遠社福規劃,包括訂立政策協助基層就業及讓老弱傷殘安居,偏離公共理財原則,社聯表示遺憾。
社聯表示,公共理財原則是審慎理財和適時投資,政府展望未來5年財政都有盈餘,儲備更會累積至7000億元,有足夠條件作長遠社會投資,解決嚴峻社會問題,但政府卻沒承擔短缺的民生服務,例如為苦候多年的逾1萬名長者及殘疾人士提供宿位和社區照顧服務,亦未有為應付人口老化而改革退休制度,令問題持續惡化。社聯要求政府善用公帑作長遠社福規劃,例如預留30億元,未來5年開設1萬個殘疾安老宿位,讓輪候時間縮減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