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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派錢4年 減金額即惹不滿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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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03日 05:59
2011年03月03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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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加坡和澳門政府自2008年已開始直接派錢給市民紓困,其中新加坡政府要求21歲或以上市民先開設特定戶口才可收錢;澳門則不分年齡派錢,會按官方紀錄的地址郵寄派錢支票。有澳門立法會議員和學者均警告,派錢雖然可短暫增加民望,但「派開就好難停」。

澳門自08年開始派錢,今年是第四年,採取毋須申請的做法, 即50多萬澳門人不論年齡,都會自動獲政府按官方紀錄地址郵寄派錢支票,今年派錢金額達4000元(非永久居民亦獲2400元),缺點是每年都會有人搬屋致收不到支票,印製支票行政費亦高。

星洲公民須申請 省行政效率高

至於以派紅利為名、近期宣布向250萬名21歲或以上成年公民每人派600至800坡元(約3660至4880港元)的新加坡政府,要求公民必須先申請才獲派錢,可以透過互聯網或銀行櫃員機申請即可,現金會過戶到申請人的銀行戶口。事先申請雖較麻煩,但可減省印、寄支票行政成本,亦可加快派款速度。

澳門學者﹕派開就好難停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和澳門科技大學人文藝術學院助理教授譚志強均指出,派錢有助促進零售,受市民歡迎兼可暫時改善民望,可是一旦開始派錢,市民有了期望,日後便很難停止。區錦新舉例,澳門過往3次派錢均介乎5000至6000元,但去年樓價大升後,今年派錢減至4000元,即引起澳門市民極大不滿。他認為港、澳政府若要長遠改善民望,除必須解決根本社會矛盾如高樓價,亦要與市民商討日後的盈餘派發機制,免被迫年年派錢。

中原地產創辦人施永青日前撰文時看法亦類似,他認為盈餘分派「不患寡,而患不均」,建議政府定立公開透明的客觀標準,如按每年累積盈餘多少,決定每年派糖或派錢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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