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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身分22次冒簽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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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04日 05:59
2011年03月04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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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從相遇到死亡,夜總會舞小姐陳凡與被告鄒偉基相識僅半年左右,不但未察覺癡心錯付,更不明不白賠上了性命。控方指鄒偉基22度冒充事主簽署各式文件,只為增大保險賠償額以自肥,事主對保險一事毫不知情。

舞小姐與夫離婚 癡心錯付

控方指事主於09年8月認識鄒,先發生性關係,再成為情侶,當時鄒「一腳踏兩船」,正與沈姓女友同居。一個月後,事主與陳姓前夫辦妥離婚,渾沒察覺鄒暗地裏為她投保。「同意案情」透露,該份保險每月供款4387元,鄒先付出一筆兩個月首期供款,繼而自動轉帳續供。

控方續指鄒未滿足於280萬元賠償額,去年1月中再以事主名義,向美國萬通購買100萬元人壽保險,同樣在受益人一欄填上自己名字,冀以未婚夫身分領取更多保險金。但美國萬通沒有批核該「加碼」保單。此外,控方在鄒的辦公室枱頭找到另一份保險購單,亦有6個偽冒事主的簽名,可見鄒處心積慮,冀增大保險額後殺害事主,獲益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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