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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洲鄉委會副主席 被控誤導廉署提訊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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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04日 05:59
2011年03月04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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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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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坪洲鄉事委員會前主席兼離島區議會主席林偉強,早前捲入侵吞區議會租金津貼及鄉委會租金收入醜聞,而鄉委會副主席黃開榆當日聲稱租單簽名屬偽冒。廉署日前控告黃開榆誤導廉署人員,案件昨日提堂。

黃開榆(83歲)被控約於去年3月8日,明知而虛稱自己未有代表坪洲鄉事委員會,簽署坪洲鄉委會辦事處租單,誤導廉署調查主任張倩兒。控方將傳召8名證人,包括3名廉署人員及筆迹專家,另有會面錄影及約100頁呈堂文件證物。辯方堅稱被告未有簽署租單,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將案押後至5月16日開審,被告准以2000元擔保外出,其間建議辯方索取指示,是否需傳召專家證人作供。

質疑有人冒簽區會租津收據

事源林偉強於2003年至07年3月間,以月租2000元租用涉案辦事處為其區議員辦事處,並向區議會申領9.6萬元作租金津貼。由於林當時身兼坪洲鄉委會主席,被指涉及利益衝突疑雲。現任鄉委會副主席黃開榆及後表示未曾簽收呈交區議會的租金收據,質疑有人冒簽,廉署遂立案調查。

林偉強去年曾召開記者會,指事件是「圈套」,藉以打擊他,實為鄉委會換屆鋪路。而林於今年2月換屆時「落馬」,未能連任當了近30年的主席,連帶喪失了離島區當然區議員及區議會主席身分。

【案件編號﹕ESCC9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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