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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大男生與中學同學聚會時飲酒,回家時受酒精影響下,以鎖匙尖威脅同邨少女「刮花你塊面」,其間又箍頸壓胸,他早前被控非禮罪成。辯方指港大會為被告安排心理輔導,被告最後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港大男生黃逸豪(20歲)被控於去年11月19日晚上10時多,在藍田德田邨29樓電梯大堂非禮17歲女子X。辯方求情指被告已非常懊悔,亦知悉控罪的嚴重,他深得家人支持,港大亦會安排心理輔導,請求法庭輕判。裁判官沈小民基於被告初犯及認罪,判處社會服務令。
箍頸壓胸 恐嚇「刮花你塊面」
案情透露,事發當晚10時45分,被告由附近商場尾隨事主至德田邨,並一同乘搭升降機至29樓。當事主步出電梯大堂時,被告即以左手掩着事主口鼻,右手箍着事主頸部及壓向事主胸部達5秒,並用鎖匙尖指着事主的臉,警告「唔好出聲,跟我行,如果唔係刮花你塊面!」事主掙扎下推開被告,被告逃去後事主報警求助。警方翻查大廈閉路電視紀錄,同月26日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犯案。
【案件編號:KTCC75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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