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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酒牌局檢討政府簽發酒牌制度,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參考食肆牌照,在酒牌簽發制度引入違例記分制,違規或滋擾居民的酒吧若被扣滿一定分數,酒牌便會被撤銷或被拒續牌。有業界人士認為有關建議可以接受,但當局須清楚列明扣分準則,否則擔心會被無理扣分。
酒牌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酒牌局有委員認為現行酒牌簽發制度,只能考慮個別個案的情况,欠缺客觀標準作指引,建議考慮引入違例記分制。若售酒處所出現違規事件或對市民造成滋擾,酒牌局或警方可以扣分。委員指若扣分制的建議獲接納,警方及食環署須加大執法力度,亦須加設適當渠道讓市民能投訴申請酒牌的個案。
促放寬持牌人限制
對於現行制度規定酒吧等必須保證有持牌人在場,部分委員提出兩個方案作詳細研究,一是酒牌持有人應由公司董事、東主或有限公司擔任,或者設立後備持牌人,前者讓公司持牌人委任員工處理日常運作,後者則可擔任後備持牌人,在原持牌人暫離職守或離開後承擔職責。
香港酒吧業協會副主席錢雋永表示,長遠而言,訂立扣分制屬好事,但他指當局須列明怎樣的行為會導致扣分,因為目前存有太多灰色地帶,例如客人在酒吧內賭錢或吸煙等,當局需說明責任應在客人還是酒吧身上。他表示,自從實施禁煙後,同業經營愈見困難,認為政府應多諮詢業界,了解他們的難處。
業界接受:須列明準則
對於文件建議放寬持牌人限制,錢雋永表示歡迎,他指現時酒吧實行單一持牌人,酒吧東主多會僱用員工擔任,但這亦令作為持牌人的員工可以「勒索」,影響東主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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