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保險經紀與友人因欠債逾30萬元,疑佈局溺斃任職舞小姐的經紀女友,企圖瓜分280萬元保險金。路過救人的途人昨指證兩被告言行可疑,指當時被告友人在岸上作狀早操,見到他後突然揮手求救;經紀待救時承認遇溺的是女友,但獲救後卻向水警表示不認識事主。
原稱事主為女友 警查問即否認
潛水教練周啟邦於2010年2月12日清晨備戰馬拉松,從油麻地跑往天星碼頭,途經尖東海濱長廊,遇上兇案。周供稱看見一處地上有袋,內藏外套,未有理會,不久看見遠處有人早操,周說罷便在庭上「扭腰彎身」示範。他指「晨運客」首被告江沛霖(28歲)見到他後突然改變姿態,身靠欄河舉手求救,向他表示海中有人。他看見次被告保險經紀鄒偉基(31歲)手執水泡載浮載沉,江在旁提示「仲有女人」,察覺事主陳凡(34歲)置身海中。
被告執水泡 未為事主套上
周憶述當時身無手機,着江報警。江卻說「好驚,唔知點講」,反把電話推給周。周報警後立即縱身入海,把水泡套在事主身上,托起其頭部以免入水,惟事主已奄奄一息,右頸有明顯瘀傷。法官邵德煒特意提問三人當時身處位置能否着地,周回答指和鄒同樣站在平台,水深及胸。
三人在水中等候水警施援,鄒此時向周承認女事主是其女友,二人同樣不諳泳術。然而水警沙展鄧志雄供稱,指救起3人後查問,鄒和周一樣表示不認識女事主。
案發前典當金鏈勞力士
控方指兩被告殺害事主圖取280萬元保險金。雙方同意案情透露,兩被告負債遠低於「犯罪收益」,鄒欠下20.9萬元信用卡簽帳額,江拖欠信用卡及財務公司貸款9.5萬元。
惟兩人案發前財困非常,2009年5月起多次到當舖「撲水」,典當金頸鏈、勞力士手表及手提電話,事主2009年12月底亦曾向財務公司借款2萬元。審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2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