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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死因庭昨日繼續就馬尼拉人質事件聆訊,由警務處軍械法證科警司陳紹基作供,他分析旅遊巴上23個可能傷到車內乘客的彈痕,發現當中6個彈痕無法進入車廂,包括子彈撞擊旅遊巴玻璃後反彈而出、打穿玻璃撞到車廂結構或打中窗框邊緣,但他說子彈撞擊玻璃可能會破碎,子彈碎片及玻璃碎片均可能對車內乘客構成殺傷力。
以菲警槍械測試
本港警方軍械法證科利用槍手門多薩及菲律賓警方當日使用的3種槍械,向模擬肇事旅遊巴用的4款夾心玻璃,從不同入射角度發射逾百槍,部分測試使用菲警所用子彈。陳紹基表示,測試結果確定將子彈直接打向測試板造成的破口,與子彈貫穿玻璃再打中測試板造成的破口不同,貫穿玻璃再打中目標的破口會較大。
菲警無交代檢獲彈頭位置
陳紹基早前作供提及,在旅遊巴外找到23個子彈從車外射入車廂的彈痕,他昨進一步分析,從部分彈痕與測試結果作比對,最少6個彈痕是由M16步槍從車外打向車廂的子彈造成,最少8個由點四五或9×19mm曲尺手槍造成。警方又透過3D立體影像,模擬發射子彈的位置,陳說當中有7個彈痕可確定或有可能是由旅遊巴後方的大看台發射出的M16子彈造成。
陳紹基表示,菲警將在旅遊巴內外檢獲的彈頭、彈殼及碎片交給本港警方時,沒有提供檢獲的準確位置,資料只顯示是在車內或車外拾獲。
【案件編號:CCDI732-7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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