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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被告名「郭炳根」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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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08日 05:59
2011年03月08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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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案次被告郭炳根,身形肥胖而禿頭,與郭炳湘名字只一字之差,惟事實與郭家毫無關係。他與首被告陳威行被指以張子強同黨之名,向新地家族勒索4億元,惟庭上未有證供顯示兩被告與張子強的「同黨」關係。

新地創辦人郭德勝育有三子,長子炳湘現任非執行董事,次子炳江及幼子炳聯則是副主席。控方證據指次被告郭炳根的角式如同「旁觀者」,反而一頭白髮的首被告陳威行較主動,兩度與警方偽裝的李天穎私人助理電話對談,而郭炳根只從旁「支援」。

陳威行向「助理」自稱為「張子強一伙」,要收回尚未到手的4億元,又疑署名「Z」出信勒索,亦即「張」普通話拼音「Zhang」的首個字母,惟控方暫未透露二人有否與張子強「共事」。另外,鑑證科檢驗兩封勒索信的郵票,證實與陳某家中搜出的四枚郵票原本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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