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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稅額高可控走私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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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11日 05:59
2011年03月11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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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根據內地法例,港人進入內地時若攜帶新的電子產品,需要按產品價值繳稅一至兩成,稅款由手機的150元人民幣、手提電腦(包括iPad)的1000元,到高級數碼攝像機的2000元不等,所以水貨客偷運未繳稅的電子產品返內地屬違法。

若涉及電子產品數目不多,違法者尚可以藉補繳稅罰款去解決問題;但若逃稅貨品數目多或總值高,內地海關一旦認為涉嫌走私,便會拘人甚至檢控,故本港長者擔任水貨客,偷運大量iPad或手機返內地,風險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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