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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深圳婦2007年購入紅磡海濱南岸單位,投訴中原地產經紀售樓時稱聲可在港做八成按揭,分別繳付80多萬元後才發現無銀行接受她們「上會」,終因無力供款被「殺訂」,財屋兩失。中原地產昨發聲明,證實收到兩人的投訴,但重申其從業員有在事件中解釋國內人士在港申請按揭的情况,又引述地產代理監管局已在1月及3月回覆指投訴不成立。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建議,事主可再到地監局投訴有關從業員在銷售時作失實意見,假如案件成立,有機會循法律途徑索償,否則較難追討。
兩名內地婦李麗和郭淑娟,昨日來港投訴中原地產經紀2007年銷售紅磡海濱南岸單位時誤導,包括在明知她們在港沒有入息的情况下,聲稱國內人士可在港以八成貸款置房。二人即日簽約及下訂,其後分別繳付80多萬首期後,才發現無法在港取得八成按揭,結果她們被「殺訂」。李表示,3年內曾向香港消委會、地監局及警方求助,但地監局及警方均不受理其案件。
中原地產發表聲明表示,其營業員已向投訴人解釋國內人士在港一般僅獲批五成按揭,一切以銀行最終批核為準。地監局在截稿前未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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