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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升學 過度活躍女生獲賠償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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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18日 05:59
2011年03月18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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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平機會去年接獲516宗與《殘疾歧視條例》有關投訴,佔整體個案五成五。其中一名患有過度活躍症的11歲女生,被就讀的小學退回升讀「一條龍」中學的申請,並要求在數星期內向校方提交其活躍症的最新評估,其父母認為校方歧視女兒有學習障礙,向平機會投訴成立,最終校方道歉並作金錢賠償。

平機會於最新一期通訊公布,一名患有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症的11歲女生Liza(假名)就讀一所「一條龍」小學,校方取錄她時已知她有學習需要。

平機會調解 學校道歉

在「一條龍」學制下,該中學必須有足夠中一學額,全數收取所屬小學的小六畢業生。不過Liza在學期完結時,卻被學校要求她收回入讀「一條龍」中學的申請,否則須在數星期內提交其活躍症的最新評估,並要求其父母遵守報告建議,中學才會考慮取錄Liza。

Liza父母向校方解釋評估結果需時數月完成,但遭校方拒絕訴求,認為校方歧視女兒有學習障礙,決定向平機會投訴。平機會根據《殘疾歧視條例》有關教育範疇的條文,透過調解解決,最終校方向女生及父母發道歉信,並作金錢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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