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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潭尾棄屍案被告囚終身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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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23日 05:59
2011年03月23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已婚司機與女學生發展私情,惟不忿女方移情別戀,爭執間扼殺女方,棄屍元朗牛潭尾引水道,更切去女友所有手指,昨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法官宣判時,痛斥他冷待屍體滿足私慾,一手摧眦兩家庭。
棄屍前切女友十指臉
5女2男陪審團退庭商議5小時,一致裁定被告李曉偉(39歲)去年1月21日,在青衣長青鸷青松樓路邊謀殺陳家恩(22歲)。被告聞判後坐下,與公眾席上的鄰居林玉娟對望,搖頭嘆息。他步入镟留室前覑林「幫我睇住個仔」,但之後又步出犯人欄與律師商討,其後再返入镟留室前大呼「差佬屈人呀」!
案情指被告殺人後,乘的士運屍至荒僻鄉村,棄屍前為泄忿,切下陳的十指,又在其臉上十字花,割去右耳外圍及劃破眼蓋,陳的屍身上滿佈逾50處刀傷。
官斥被告一手摧眦兩家庭
法官張慧玲狠斥被告,指被告狠下毒手「只有你自己知道原因」,而李眦壞屍體滿足自己,其惡行亦破壞了自己和事主的家庭。被告與泰裔妻子育有4歲兒子,據悉被告愛惜兒子,與妻子關係則一般,事發後妻兒靠綜援過活。
被告案發時受聘於機場保安公司,2006年底結識年少15載的同事陳家恩,不久同居。被告雖已婚,卻在同事面前毫不避忌,與事主以「老公老婆」相稱,更向事主承諾離婚,惟一直採拖字訣。2008年,事主提出分手,結束同居。
案發前數天,被告再找事主,事主當時已另結新歡並同居。二人在案發當晚激烈爭吵,事主抓傷被告頸項,被告燃起殺機扼斃事主。警方接獲事主母親報告稱事主失蹤,追查至被告身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殺人。
【案件編號:HCCC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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