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蒙冤7年 港商追2200萬國賠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2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24日 05:59
2011年03月24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東莞一名身家過億的54歲港商,因被指涉嫌詐騙,一度在內地蒙冤被囚,7年後終獲宣判無罪,該港商近日向廣州市檢察院索2200萬國家賠償。他表示,蒙冤7年來,銀行拒絕貸款,生意伙伴毁約,所有項目被迫中止,還要低價賣地補繳稅款。

被指合同詐騙逾2000萬

《信息時報》報道,羅建新曾是東莞政協委員,為當地中昌實業董事長。2001和2002年,屬於廣州國企的中國電子進出口華南公司以及廣州機械設備進出口公司分別向廣東省公安廳和廣州市公安局報案,稱被中昌公司開出158張空頭支票詐騙。

廣州警方立案調查,於2003年4月在皇崗口岸將正準備過關返港的羅建新帶走,指其涉嫌合同詐騙2000多萬元。羅建新被關在看守所59天,在女兒向警方繳納2120萬元保金後,他獲取保候審。

2007年8月,廣州檢察院指控羅建新涉嫌合同詐騙罪開庭,檢方指羅建新騙取兩間國企財物,再以變更公司名稱、申請破產等方式,銷毁帳冊,隱瞞貨物去向,逃避返還貨款,涉嫌合同詐騙。經兩次開庭,廣東省高院今年1月25日作出終裁,指其詐騙罪不成立。

「要洗廁所 從未這麽屈辱過」

羅建新日前向廣州市檢察院提出國家賠償,他表示,近8年的時間內,他一直戴著「詐騙犯」的帽子,「不僅銀行不敢給我貸款,生意也找不到人合作,甚至以前簽過合同,對方都紛紛毁約,所有進行中的項目都要中止,害得自己不僅要靠低價賣地補繳稅款,還以地抵債渡過企業難關。」他並指在看守所裏的59天,他要負責洗廁所,用牙刷洗刷馬桶,「我已經50多歲了,這輩子都沒有這麽屈辱過。」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