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早前報道,有市民拍攝到一批師生去年在地質公園荔枝莊景點考察期間,疑用鐵槌鑿地,更隨意拋石落海,香港科技大學發言人證實片中人包括該校土木及環境工程學系的師生,但強調事前已提醒學生不能作破壞行為,學生帶備鐵槌是作拍照顯示比例之用,發言人稱,由於該處還有其他人,不能確定破壞者是科大學生。
目擊者馮先生早前向本報記者表示,去年11月20日行山時途經荔枝莊,見到一批年輕人「揼石仔、磨下啲石、同埋拋石落海」。從馮先生提供的片段可見,有人以鐵槌鑿向地面、隨意拾起石頭丟入海,或拿起石塊把玩。
科大﹕帶槌為顯示石頭大小
科大發言人昨日回應時證實,事發當日該校土木及環境工程學系助理教授王剛和6名助教,帶着110名學生到地質公園荔枝莊實地考察,其中12至13名學生帶有鐵槌。發言人解釋,鐵槌是研究地質的標準器材,用來影相時顯示石頭的大小。
稱考察前提醒要保護公園
他指教師指導學生時,會輕輕敲打石頭,憑聲音判斷石頭腐蝕的程度。實地考察前,校方已向學生講解該處為地質公園,要保護石頭及不能作出任何破壞,學生的報告也提到這點。
為了確保地質公園不受破壞,發言人指以後只有教師才會帶備鐵槌示範。發言人稱,拍攝者沒有當場向他們查問,沒有給予解釋的機會。去年接獲相關投訴的漁護署表示,若有新資料提供,會再跟進。
香港地貌岩石保育協會主席吳振揚指出,鐵槌是學習地質的基本工具,一般用來鑿開石頭觀看內裏組織、晶體和顏色,或用來取走石塊樣本。他指教師帶學生考察前,應清楚說明破壞地質公園或會觸犯法例及後果。他說,無論地質團或生態團,均以愈小組愈好,以達保育和旅遊的功能。
最高罰5000元 囚半年
遊覽香港地質景點守則包括不可帶走任何岩石、化石、礦物或泥沙,挖掘、破壞或污損岩石均屬違法,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