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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積塵償金13年不變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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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24日 06:59
2011年03月24日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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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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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現時約有2000名肺塵埃沉着病(肺積塵)患者,每月領取3180元補償,但金額自1998年起從未調整。協助他們的街工表示,補償無法跟上物價飈升,要求政府按過去13年的通脹,將補償額提高13.3%或以上(約423元),又要求醫療補償由每次200元增至250元。

每月3180元

根據《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肺積塵患者每月可獲「疼痛、痛苦與喪失生活樂趣補償」3180元;因肺積塵求診,最多可獲200元補償。此外還有喪失工作能力、醫療裝置等補償,但並非人人能夠受惠。

64歲的徐潤祥患病約30年,由於93年獲得勞工處一筆過補償,因此無法領取喪失工作能力補償。他表示醫療費未能彌補私家醫生200多元的診金,因此每次求醫都要諗清楚。83歲的李福乃,20年前證實患病﹕「個肺花晒,好像地圖。」連同其他補償,每月可獲5000、6000元,但也慨嘆現時柴米油鹽樣樣貴,補償不敷應用。

勞工處:每兩年檢討金額

勞工處回應表示,本港經濟過去10年曾出現負增長,累積物價下跌。當局每兩年檢討補償金額,但只會在物價增幅抵消累積跌幅時,才會調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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