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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錢嫌少灌滴露 地盤工禁錮女友認罪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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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25日 05:59
2011年03月25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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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地盤散工在同居女友生日當天向對方索錢,見對方只給100元,竟在禁室內將女友衣服脫光虐打,更向對方灌滴露消毒藥水,女友最後靠拋出求救字條獲救。躁漢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等3罪,還押候判。

脫衣剪髮 拳打腳踢

任職地盤散工的被告吳汝崑(37歲),承認於去年9月18日在大角嘴利得街寓所禁錮及傷害32歲錢姓夜總會公關,另承認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事發當日為女事主生日,控方稱,被告於當晚8時半返家見事主便開口要錢,不忿所得無幾,就奪去事主電話、八達通和鑰匙,阻止她外出與友人慶生辰,更拳打腳踢事主,在牀上跪壓事主雙手,打事主頭部。事主不住掙扎呼救但無助,遭被告脫光衣服後遭剪掉秀髮,又遭被褥掩口及金屬棒壓住喉部,無力呼叫只腳踢被告要害,負隅頑抗。

二人激戰一輪後一同睡倒,至翌日凌晨2時起牀繼續「次回合」。被告抱怨事主想逃走,事主回敬一句「同你一齊不如死」,盛怒的被告就灌事主飲滴露及漂白水,但其後又即時為事主清洗口腔,又自行灌飲漂白水。事主見狀立即阻止,二人暫時「停火」,再次睡覺。

第三回合於清晨5時開打,事主嘗試攀窗逃走,卻遭被告從後以毛巾箍頸扯回屋內,她幾乎失去知覺。被告施襲後反而先哭泣,往後再次入睡,事主乘機向街上拋下求救紙張,由保安員報警。事主身負皮外傷,幸未算嚴重。

大戰三回合 拋紙條求救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事主互相愛慕,更已原諒被告並撰寫求情信,等候愛郎出獄再續前緣,但法官葉佐文質疑事主已無見被告3個月。辯方解釋被告本收押於荔枝角,後來轉往赤柱,事主不懂如何前往才沒有相見。葉索閱被告及事主的心理報告,押後至下月8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12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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