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3人涉嫌以假單據詐騙本港14家銀行,半年內申請貸款301次騙取1.5億元,其中工商銀行借出最大筆共2200萬元,3人共被控14項欺詐罪昨於高院受審。控方表示,案件中幸好匯豐銀行職員機警,為被告的公司提供債務重組服務時發現多處不尋常,迅即報警遂揭發騙案。
工商銀行失2200萬 最大筆
3被告為許普強、梁志強及何惠貞(43至50歲),控方指梁何夫婦二人一同開設電腦公司,他們於2007年1至7月期間,假扮在何的姐夫許普強開設的公司購買電腦,向多家銀行申請貸款,令銀行發出款項予許的公司。然而許的公司其實是從事窗框生意,與電腦無關。
向窗框公司「買電腦」
14間疑受騙銀行除工行外,還有渣打、交通、花旗、星展、上海商業、永亨及恒生等,還有印尼的PT Bank Mandiri (Persero) Tbk,各銀行借貸由150萬至2200萬元不等。控方指3人至今仍有2100萬元未償還。
控方指出,2007年8月梁向匯豐銀行指公司破產,要求重組債務,匯豐職員查數時已經起疑,加上梁未能交出任何買賣單據,只推說意外遺失,促使匯豐報警。警方及後向多間銀行取回文件,相信被告早於2004年已開始向銀行借貸,但證據所限,只控告2007年頭的借貸申請。
許被捕後向警方解釋,胞妹與妹夫曾稱不欲向同行競爭對手入貨,遂要許作中間人代為買貨,他答應並於每次交易中收取0.2%佣金。但警方發現所謂同行競爭對手,一樣由梁何夫婦開設。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40/10】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