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尖沙嘴商場The One天台的巨型燈光招牌被指滋擾民居,環保署截至上月底接獲12宗投訴,投訴者除了尖沙嘴居民,亦包括維港對岸,距離2公里外,遭招牌燈光「射到正」的灣仔居民。環保署指經該署調解後,The One的物業管理公司已將燈光亮度減低,但有尖沙嘴豪宅業主表示,不覺招牌「變暗」,又要求立法會議員向政府施壓,盡快立法規管光污染,若情况無改善,不排除與物業管理公司對簿公堂。
環署:The One已校暗招牌
立法會下周一將討論香港的戶外燈光裝置,港府建議以自願形式,鼓勵業主減少戶外燈光滋擾。公民黨議員余若薇認為,自願指引成效有限,情况有如能源效益標籤,自願參與計劃推出逾10年,成效不彰,最終要立法規管。她認為本港光污染嚴重,即時籌備立法至少需時數年,政府推出自願指引,是採取「拖字訣」。
名鑄業主趙夢娥2月中向地球之友投訴,指The One的天台招牌燈光對她其單位構成滋擾,1個月內嚇退3名租客,須大幅割價四成才能租出。環保署表示曾聯絡The One的物業管理公司,要求採取措施,該商場廣告牌的光度減低。
被指調暗應付視察 後打回原形
事件曝光至今逾月,趙夢娥表示曾去信名鑄的發展商新世界及市建局、名鑄的物業管理公司、The One的物業管理公司、環保署及立法會議員,結果沒顯著改善,又對香港沒法例規管光污染感匪夷所思。余若薇曾應她的要求,到現場觀察,發覺招牌燈光調暗,但趙夢娥斥The One「蠱惑」,視察期間調暗招牌光度,後來就打回原形。
業主或告物業管理公司
她要求The One調暗招牌亮度及停止閃動,若情况許可應移動招牌,令燈光不會直射民居。她透露目前已有數名業主表示有意循法律途徑,追討因光污染引致投資單位的租金損失。
環保署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該署接到The One的投訴增至12宗,其中2宗涉及外牆燈光,其餘10宗投訴涉及頂層招牌,投訴人主要為尖沙嘴及灣仔區居民。該署調解後,指物業管理公司已調暗招牌,運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午夜12時,上午9時至晚上9時顯示廣告,晚上9時後的3小時只顯示大廈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