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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服務隊見習被炒 賠79萬培訓費長青網文章

2011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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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3月26日 05:59
2011年03月26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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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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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大建築系碩士畢業生放棄專業,投考政府機師圓夢,辛辛苦苦從2000人中脫穎而出成為政府飛行服務隊4名見習機師之一,因表現不佳,訓練時打瞌睡、遲到等原因被辭退,政府昨成功向他追討79萬元訓練費。

簽承諾書 最高可討171萬

前見習機師陳達奇(譯音)2005年9月入職政府飛行服務隊時,簽下承諾書,表明若於3年試用期及之後的7年因工作表現欠佳被辭退,要向政府歸還訓練費用,總額為171萬元,其母陳心儀(譯音)則以擔保人身分簽署作實。陳達奇入職兩年後被辭退,政府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二人追討79萬元。

紀律態度欠佳被炒

區院暫委法官杜淦堃昨於判辭指出,陳入職後曾到英美等地受訓一年多,但未幾即收到警告信,指他在網上發放關於飛行服務隊的招聘資料,且訓練表現未如理想,包括態度散漫、兩度無故遲到、擔任搜救觀察員工作時打瞌睡、飛行準備不足及對系統不熟習等;即使服務隊曾送他到警校及外展訓練課程改善紀律仍然無果。

陳達奇抗辯稱,因工作壓力極大,令他緊張得失眠及患上厭食症,難以集中精神工作,平日言辭散漫亦只為令氣氛輕鬆,但最終仍於2007年10月被辭退。法官昨拒絕接納兩人指控政府誤導他們簽署承諾書的說法,又指飛行服務隊辭退陳的決定有其根據,故判陳及其母要向政府償還79萬元訓練費用,並支付訟費。

【案件編號:DCCJ3786/08、 DCCJ 15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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