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女警為受審丈夫以身犯險,在法院證人室偷錄47天,發現警察臥底上庭前商議供辭「鋤死」其夫及其他被告。她憑錄音助夫洗脫罪名,但昨被裁定原審時作假證供罪成,判囚半年。法官又明言案中有律師行人員或參與偷錄,轉介判辭予律師會跟進。
「竊聽風雲」主角吳惠冰(55歲)現為主婦,其夫張世傑為2007年廟佳桑拿東主柳漢強涉管理淫窟案被告之一。法官龍禮昨裁定,吳惠冰宣誓下作假證供,指她於2008年1月11至14日上庭訛稱,2007年12月告知律師行師爺姚木德設儀器竊聽,然而事實上她早於該年5月已告知姚偷錄。
判辭交律師會跟進
辯方求情指本案非尋常,被告相信其夫清白,應要求展開竊聽,揭露警察討論證供。法官表明轉交判辭予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跟進涉案法律人員有否參與竊聽行動。律師關惠明及助理律師江志強早前曾於本案作供。
法官判刑解釋,被告在原審階段說謊,或為保護師爺姚木德及代表其夫的法律團隊,但當時控方因其謊言未能盤問姚在偷錄一事的角色,未能打擊被告誠信;作供說謊罪行嚴重,損害司法公正的核心,必須判監。被告另涉篡改錄音被控妨礙司法公正,但龍官認為未能證明被告自行或影響他人「做手腳」,裁定此罪名不成立。
柳漢強等9人於07年4月受審,開審不久吳惠冰聽見警察證人對話,「啱喇,咁樣鋤×死佢哋」,思疑警方夾口供,遂與好友黃文俊策動竊聽,12月5日續審時提出證據,終令法庭永久中止聆訊,丈夫亦脫險。
丈夫案件發還重審
案件因竊聽「一開三」,吳、黃二人去年底被裁定藐視法庭被判緩刑,串謀作供的警員楊家豪和周熾朋,亦因妨礙司法公正及公職行為失當候審。律政司就永久終止聆訊上訴,上訴庭下令將柳漢強案發還,至今年7月11日就兩項洗黑錢重審。至於兩名串謀作供的警察,則於下周一在區院受審。
【案件編號:DCCC8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