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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八達通公司出售「日日賞」會員的個人資料,遭私隱專員公署裁定違反私隱條例,民協成員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50元感情傷害,案件昨日再提訊,審裁官將案定於5月4日預審,至6月13日正式開審。
公司代表十問九不知
民協社區主任黃永傑早前只向首被告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索償,但首被告的高級經理楊建忠指出,出售客戶資料的是旗下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即次被告,兩被告無主事人及代理人關係,認為首被告毋須為次被告的行為負責。
獎賞公司認售資料
審裁官昨日向兩公司的代表作出多項質詢,但「十問九不知」,多次要求致電回公司請示,法庭最少3次休庭等候,令審裁官十分不滿,希望下次由高層應訊。兩代表稱不會就私隱專員公署報告申請司法覆核,但會爭議部分內容。次被告承認曾向保險公司「CPP環球保卡」出售客戶個人資料,但需要一星期去確認是否包括申索人資料。
審裁官表示會先裁定申索人簽訂合約時,有否同意次被告轉讓其個人資料;若無訂明同意,再決定次被告行為有否傷害申索人感情,最後決定首被告是否同樣需要負責。
【案件編號︰SCTC36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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