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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務院去年起已4度出招調控樓價,但各地樓價卻居高不下、鬆動不多。針對多個城市出台的樓市調控目標,內地有專家質疑這是「限價標準」,還是「漲價標準」?多名專家在央視節目中指出,目前的調控結果「有悖百姓預期」。
「這和我們當初的預期有很大差異」,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尹中立說,國務院要求地方出台房價控制目標,是想將房價上漲控制在較低幅度,較合理的應是與消費物價指數(CPI)增幅接近,「顯然各地方政府沒有這樣做,從現在的資料來看,實際上可能起相反的作用,沒有起到引導市場預期的作用。」
百姓期望房價降20%
社科院研究員張鴻說,國八條公布後,百姓都覺得房價會降,各研究機構也都作出要降20%或30%的判斷,很多老百姓覺得城市公布出來應該是-20%,甚至-50%的增幅,「公布的漲10%叫漲幅標準,這個標準其實暴露了房子在地方政府眼裏是什麽:它是一個經濟拉動器,也是生財器,是政府要掙的錢」。張鴻強調,調控目標重在落實,「不論今天定的什麼樣的標準,希望到年底時,我們能看到的標準是真實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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