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美孚新邨第8期於1978年入伙,至90年代,不少議員因為第8期旁邊的石油氣庫太近民居,認為有潛在危險,要求政府處理。政府於是在96年以安全為理由,提出以「地換地」條件與石油氣庫土地業權擁有人埃克森美孚,談判搬遷石油氣庫,同時避免該處有所發展,翌年石油氣庫遷出,居民都以為問題已解決,可以安枕無憂。
氣庫遷走 改建新樓
怎料至99年,埃克森美孚突然向屋宇署提出在地皮興建樓宇,原來85年的分區規劃大綱圖中,石油氣庫原址與美孚新邨第8期屬同一地盤,即屬甲類住宅用途,至興建石油氣庫後亦無改變;而在計算地積比率時,石油氣庫亦納入地盤中,最終由於美孚8期的地積比率未有用盡,發展商於是以這個理據,提出在石油氣庫原址興建新樓宇。屋民嘩然之際,政府同年才公布,當年與埃克森美孚提出以「地換地」的談判不成功。
雙方拉鋸多年後,09年埃克森美孚把油庫原址賣給「祥達發展」,另一邊廂,管理美孚新邨的匯秀企業(隸屬新世界集團),亦在同年3月把地盤旁百老匯街的半條馬路,以150萬元售予祥達,擴大地盤面積。而地盤四周的3條行人路,亦被納入建築地盤範圍,據居民計算,馬路約為地盤面積二十分之一,以此納入地盤範圍,發展商興建20層高的樓宇,便可以此多建一層。
由於地盤距離美孚新邨第8期的部分露台極近(居民指只得0.7米),若在此興建樓宇,將形成屏風樓,嚴重阻擋陽光及空氣流通,造成「煙囪效應」,溫度亦會上升,破壞社區環境。
據居民於公司註冊處查閱資料所得,祥達是由兩名律師成立,而這兩名律師所屬的律師行,均與新世界發展有合作關係,所以居民不排除祥達與新世界當中存在着一定關係。居民曾就埃克森美孚、新世界發展與及祥達三者之間的關係向新世界發展查詢,但新世界以保密協議為理由,不予公開。新世界執董梁志堅去年底強調,由於地皮已經售予祥達,故整個項目已經與新世界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