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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例子一
[Q]﹕領隊出團如何計算?
[A]﹕根據指引,坐飛機時間會計算在內,但晚上回到酒店休息的時間不會計算。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領隊晚上回到酒店休息期間,團友仍可能會致電領隊查詢或求助,這段時間如何處理?若領隊因此工作了兩小時,旅行社肯定願意納入工時,但若領隊只花了兩分鐘回答團友問題,如何處理?難道要領隊記錄,並叫客人簽名確認?
例子二
[Q]﹕領隊薪酬如何計算?
[A]﹕根據指引,只要領隊的底薪加上小費,金額符合最低工資計算方法,便沒有問題。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旅遊分淡旺季,以歐洲線領隊為例,旺季時加上出團的小費,月薪可達三四萬元,遠超最低工資規定,但淡季時,可能只得基本底薪6000元,不能滿足最低工資要求,故認為有淡旺季之分的行業,應以季度方式計算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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