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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昨向三大行業發出最低工資參考指引擬稿,包括﹕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服務、零售、飲食。其中零售指引列明,工資的定義不包括年終酬金或賞贈性質的花紅。工會近日接獲零售業僱員反映,有僱主擬將行內慣常發出的「勤工獎」刪除,以補貼時薪升至28元,埋單計數員工最終加薪幅度有限。
有僱主擬取消「勤工獎」
指引列明,按照《僱傭條例》工資的定義不包括雙糧、年尾花紅、獎賞金額等。
職工盟執委張麗霞指出,「勤工獎」屬零售業行內的慣常支薪方式,每月平均逾2000元。她近日收到有僱員反映,店東擬取消「勤工獎」制度迎接最低工資,「時薪加了,但勤工獎不再有,一加一減得個和,僱員沒什麼得益」。
她指工會正跟進事件,一旦店舖落實措施,工會將會公開事件要求解釋。
至於餐飲業常見、僱主為僱員提供免費膳食住宿,有關成本開支是否屬僱員工資的一部分?飲食業指引指出,工資不包括僱主提供的居所、教育、食物、燃料、水電或醫療的價值,故有關成本不可算工資。不過,若僱主提供的是現金膳食津貼,則可被列作工資的一部分。
備受關注的休息日與飯鐘是否計薪,3份指引都提及應由僱主僱員商議決定安排,若僱員用膳期間規定要留守崗位當值,則需計算工時。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飲食業中小企近日都向他查問計薪安排,「計的話,開支負擔很大;不計,又怕被人說是無良僱主」。
清潔方面,環境衛生業界大聯盟義務秘書甄韋喬認為,行業指引列舉的例子,相較一般性指引清晰,業界正籌劃計薪安排,但大前提是政府先解決外判清潔合約的補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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