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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法律界人士指出,一般來說,與訟人若要就上訴庭裁決,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必須向「原班人馬」組成的上訴庭法官提出申請。
妻袁家寧審批申請
本案在上訴時原由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上訴庭法官郭美超及關淑馨審理,惟因羅傑志於今年2月已退休,故昨日的聆訊改由另一名上訴庭法官兼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的妻子袁家寧頂上。
司法機構發言人指出,不宜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但一般而言為避免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及予人有利益衝突的觀感,馬道立不會審理袁家寧曾審理過的案件及有關案件所提出的上訴,亦不會處理涉及袁家寧法官的行政事宜。
換言之,若今次上訴庭向陳振聰批出上訴許可,馬道立大有可能毋須主審此宗極具爭議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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