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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可拘留7天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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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07日 05:59
2011年04月07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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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表示,根據內地《刑事訴訟法》,公安拘留或羈押涉嫌犯罪者時,要在24小時內通知其家屬或工作單位,並進行詢問;一旦發現不當拘留,就必須立即釋放。不過,若案件仍在調查中,則最長可拘留涉案人7天,若再不能提出證據,就應該放人。

王友金又說,由於內地不重視制度,因此即使當事人或其家屬不滿公安違反《刑事訴訟法》,也無正式渠道投訴。

艾未未4天前(3日)上午9時許在北京首都機場出境時遭官方扣押,至今日凌晨,官方新華社始指他涉嫌經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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