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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建會允付强拍業主調解費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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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07日 21:59
2011年04月07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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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強制拍賣舊樓的小業主,現時可申請調解機制,香港地產建設商會昨表明,若申請強拍的發展商屬商會會員,將願意為小業主支付最高為2.25萬元的調解費用。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潘志文認為,小業主和發展商對舊樓單位的收購呎價差距可高達2000元,雙方企硬下很難通過調解達成共識。

最高2.25萬元

政府去年將50年以上樓齡等樓宇的強拍門檻,由九成業權下降至八成業權,因應輿論批評法例對小業主保障不足,政府在今年1月推出調解先導計劃,為涉及強拍雙方進行自願性質的調解,在調解的過程中可包括「樓換樓」的方案。土地審裁處處理強拍聆訊和訟費時,會將雙方有否參與調解作為其中一個考慮。政府在今個財政年度預留50萬元,協助合資格長者業主支付調解員費用。

根據計劃,調解員費用為每小時3000元,時數上限為15小時,由參與調解雙方平均分擔,雙方各自最高費用為2.25萬元。

至於不符合政府資助資格的小業主,地建會昨宣布全體公司成員願意承擔該類業主的調解費用。地建會執委會主席簡基富表示,商會了解到市區重建會為當區居民帶來種種不便,但考慮到整體城市發展,增加樓宇供應與及改善樓宇安全和環境衛生的需要,市區重建難以避免。

區議員指調解不容易

正協助馬頭圍大廈小業主的潘志文表示,調解機制要成功並不容易,小業主的要價可能遠遠超越發展商提出的收購價。他以馬頭圍大廈為例,收購商和個別小業主都曾經坐下來談過,然而雙方的呎價差距高達2000元,小業主「企硬」,收購商亦說已盡了努力,最終難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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