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女中醫涉盜盲婦16萬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07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07日 21:59
2011年04月07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3年前以滾粥淋潑丈夫下體、被判囚2年的失明婦人,聲稱因炒的士牌致富,怕不忠的丈夫鬧離婚分身家,把逾百萬元資產交予女中醫託管,她聲稱被誘騙簽署授權文件,被女中醫偷去逾30萬元,雖然女中醫曾清還部分款項,但仍有16萬元不知所終,女中醫昨就盜竊罪受審。

怕丈夫離婚分身家

年近六旬的失明婦人繆翠芬昨出庭作供,被辯方盤問時情緒激動,多次大聲說「(被告)講大話」。繆翠芬指出,報稱任中醫的女被告鍾漢麗(44歲)2005年替她開公司炒賣的士牌照,二人一直有聯絡。至08年中她得悉丈夫有外遇,怕離婚時被他分身家,遂把50萬元轉到被告與友人的聯名戶口,又稱曾把120萬元交給她們。

傷夫入獄 指被告私提款

同年10月,繆婦用滾粥淋丈夫下體的前一天,她接納被告建議,簽署授權書,她以為是授權被告「危急時可踢門入屋」協助自己,後來才知是授權被告處理自己的財產。繆婦犯案後一直被羈押,曾叫被告替她聘請律師、交保險費、通知朋友及購買日用品等,但一直以為「交託了這麼多錢給她們,怎樣都夠用」,但一直不知被告私下在其戶口提取逾30萬元。

繆婦在囚期間,銀行通知她戶口所剩無幾,不夠轉帳交保險費,至去年2月她出獄,即質問被告款項去向,並要求取回所託金錢,惟被告只歸還27萬元,並解釋款項已用於繳交律師及保險費、坐的士探監等,其後支吾以對,甚至避而不見,由於仍有16萬元不知所終,繆婦遂於3月報警。

辯稱坐的士探監一天1400元

辯方解釋,被告是色盲人士,視力亦很弱,不能坐巴士等交通工具,又指被告已向繆婦解釋金錢去向。惟繆婦反指被告解釋坐的士探監一天要1400元,「早知這樣,便不用她來探我」。裁判官沈小民要求被告交出1.5萬元現金才可繼續保釋,又要求控方提交簡單圖表協助法庭了解案件來龍去脈。審訊明續。

【案件編號︰KTCC6813/10】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