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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背山面海、翠綠環抱、毗鄰豪宅、自給自足……」豪宅售樓書一連串美言,統統出現在南區「平民豪宅」華富邨。
黃仁龍韋家輝譚小環邨內長大
屋宇建設委員會(房委會前身)1963年拍板於南區興建公屋,選址瀑布灣,背靠薄扶林郊野公園,由港英時代政務司廖本懷設計,1967年及69年分別建成華富一邨和二邨,18幢樓宇可容納5萬人,為本港「十大屋邨」之一。本案被告1968年入住華富邨,是屋邨首批住戶。
華富邨落成初期,南區發展未完善,交通更成一大問題,因此華富邨內設商場,讓居民毋須「千里尋補給」,屬當年罕見。不少名人皆曾居於華富邨,律政司長黃仁龍、名導演韋家輝、港姐冠軍譚小環等,皆在華富邨長大。
華富邨位置得天獨厚,邨內老住戶多不願搬離,附近亦陸續出現富貴「新鄰」,如貝沙灣及碧瑤灣等,預計2015年通車的港鐵南港島線亦會於華富設站。由於該邨已有40多年歷史,房署2009年開始翻新各樓宇設施與結構,延續壽命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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