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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外判停車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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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08日 05:59
2011年04月08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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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仍未清楚交代,是否給予其外判工人合約中用膳時間和休息日計薪,然而管理房屋署32個停車場的帝豪停車場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已要求管理員更改合約內容,簽署文件確認其月薪不包括休息日,月薪則維持約6100元。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帝豪的做法違反僱傭契約,促請政府要帶頭做好老闆,加強規管。

帝豪未回覆 房署﹕正了解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正向帝豪了解有否更改現行合約條款。本報前日及昨日致電帝豪了解情况,但至昨日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員工坦言不公平也要簽署

本報記者日前到過部分由帝豪管理的房署停車場,有管理員透露,帝豪約在兩星期前要求員工簽署文件,確認他們的日薪約為230多元,休息日卻無薪。他們的月薪約為6100元,每天工作8小時,若按31日計算,時薪只有大約24.6元,但若按26日計算,則時薪約為29.3元,剛好高過28元最低工資。

該管理員坦言﹕「覺得不公平也要簽署,我年紀不輕,難道不要這份工?」另一管理員則說既然薪酬不變,至少沒有減薪,所以都可接受。

議員促政府做好老闆加強規管

民協深水埗區議員譚國僑指出,聽到帝豪管理的南山邨和石硤尾邨的停車場都有類似情况,等同削減員工附帶有薪假期福利。

工聯會王國興批評帝豪的做法,指在政府推出外判指引前,先逼員工簽字確認沒有有薪休息日。他指政府應帶頭做好老闆,規管這些外判服務公司,確保員工有飯鐘錢和休息日。

另外,工聯會副會長陳婉嫻、林淑儀及副理事長周聯僑,昨日與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會面,要求政府外判工有飯鐘錢及有薪休息日,他們會後稱局方作出正面回應。陳婉嫻指現時由勞資雙方自行議定飯鐘錢及有薪假安排,強弱懸殊,令雙方無法平等討論;她建議組成一個有勞、資、官三方代表的委員會處理問題。周聯僑表示,張建宗回應他們提出的問題時態度積極,「間接同意」工會的立場,但對於具體實施方法、時間,未有直接回應。

明報記者 周展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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