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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腫瘤後3周 適合安排化療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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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09日 05:59
2011年04月09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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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腸肛門科醫生朱建華表示,腸癌分4期,若屬第1及第2期,病人切除結腸腫瘤後毋須跟進化療,只需定期覆診。根據劉吳惠蘭聲明,她「未來一段時間需跟進治療及調理身體」,估計可能患上第3期腸癌,癌細胞可能擴散至大腸附近的淋巴核,需跟進化療。

朱建華說,化療一般在切除結腸腫瘤後第3個星期進行,按她做手術之日子計算,她辭職後才開始化療也是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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