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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改口認胡椒噴人無警告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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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09日 05:59
2011年04月09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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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在3月6日驅散反預算案示威者及拘捕逾百人後,一直堅稱警員使用胡椒噴霧前曾作警告,至昨日突改口風。警務處助理處長孔百德昨於立法會首次承認,當日確有一名警員使用胡椒噴霧前未有向示威者警告,並透露當日共7名警員把胡椒噴霧「噴向暴力的示威者」,故他的說法間接推倒了保安局長李少光早前指警員只是「向天噴」的言論。

指示威者「暴力」 噴胡椒自保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認為,警方昨日說法反映李少光早前在立法會的「向天噴」言論不真確,誤導議員,促請李少光向立法會道歉。

3月6日示威中,示威者一直聲稱部分警員突然噴胡椒噴霧,事前未有按指引警告示威者,李少光局長及警務處長曾偉雄曾不止一次否認有關指控。但警務處助理處長孔百德昨出席保安事務委員會時,口風卻改變了。他證實當日傍晚由於示威者暴力升級,有警員頭部被打中,其他警員鑑於人身安全面對即時危機,遂有7名警員向「暴力的示威者噴射胡椒噴霧」,其中6人有事先作警告,1人沒有。

6警員有警告 1人沒有

孔百德堅持由於當日示威者轉趨暴力、不理警方勸喻及阻塞交通要道多個小時,採取行動屬適當。他又指相對警棍、盾牌及槍,胡椒噴霧已是最安全及最低限度武力。會議上泛民議員包括梁國雄、何秀蘭等均質疑從網上片段及示威者目擊,顯示警方涉嫌使用過量武力,如涉曾攻擊示威者包括女性。

劉江華及黃宜弘議員則為警方護航,支持警方為維持社會秩序而清場,最後委員會主席涂謹申建議警方容許議員閉門觀看警方拍下的示威錄像,以確認誰是誰非,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稱暫未能答應,因刑事調查未完,故要先諮詢律政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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