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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華改約無減薪 工會質疑「谷數」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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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09日 05:59
2011年04月09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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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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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早前因改合約鬧得滿城風雨的翠華餐廳,集團總經理承認約860名已改簽新約員工中,約500人休息日由有薪變無薪,但強調改約絕無減人工或工時,亦無強迫員工簽新約,現僅餘5人未簽新約。工會質疑翠華以複雜會計方法谷大員工時薪,鋪後路令將來最低工資調升時不用再加薪。

翠華﹕無減人工 無逼改約

翠華集團總經理李楸夏昨首次開腔回應餐廳改合約問題,她澄清所有員工簽新合約後,月薪絕不會較舊合約減少,雖然新合約設定「標準工時」10小時,但員工可選擇維持工作10.5小時,多出的半小時有加班費,他們至今未收到員工投訴不滿更改合約,勞工處亦未有相關求助個案。

翠華餐廳現有約860多名全職員工,當中約510人在2009年後簽約,註明每月4日休息日有薪。其餘300多人在2009年前簽約,未有相關條文,當中約100人是2003年前簽約,合約註明有雙糧。李楸夏說,未符最低工資員工僅100多個,最低時薪約26元,主要是清潔工。他們現以新約新招聘的清潔工,時薪也達30元(見表),稍後再開兩分店。

舊約月薪8300元的員工(休息日有薪,時薪約26.3元),改簽新約後(休息日無薪)5月薪金加至9363元,時薪為34元,全年收入112,365元。較舊合約全年收入增加4456元。不過,如果翠華維持休息日有薪,同時按28元最低工資計算時薪(28元×10.5小時×30日×13個月),總年薪將達114,660元,較上述34元時薪但休息日無薪的合約,收入會再多2295元。

工會:複雜會計方法避再加薪

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組織幹事胡穗珊質疑,翠華根本是利用會計方法將員工享有的年終酬金計入月薪,推高時薪,從而避過日後最低工資調升時,再要向員工加薪。雖然翠華聲稱絕大部分員工已簽新約,但向工會投訴者也是簽了約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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