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國關注日傾倒輻射水 促守國際法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0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09日 05:59
2011年04月09日 05:59
新聞類別
健康
國際
詳情#

【明報專訊】中國外交部昨對日本將1.15萬噸輻射水排放到太平洋表示關切,敦促日方遵守國際法,保護海洋環境。韓國之前已對日本傾倒輻射水表達不滿,質疑有否違反國際法。美國《時代》周刊網站指出,國際法對在這方面的監管存在漏洞。

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昨稱,「作為日本的近鄰,我們理所當然地對此表示關切,希望日方按照有關國際法行事,採取切實措施保護海洋環境」。洪磊表示,中方正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同時進行專業評估及繼續與日方保持接觸,要求日方及時、全面、準確地向中方通報。

要求及時向中方通報

俄羅斯外交部周四亦發表聲明,敦促日本全面公布福島核電站的情况,並停止向太平洋傾倒輻射水。聲明稱,俄方諒解日方是「被迫」傾倒輻射水,以「避免更嚴重的威脅」,但俄方希望這種做法不會危及人類健康或破壞環境。

東電本周一宣布把福島核電站1.15萬噸超標逾百倍的「低輻射水」排入海中,以騰出空間處理部分機組內的高輻射積水。韓國外交部隨即批評日方做法可能觸犯國際法,日本外相松本剛明當時辯稱,傾倒輻射水未造成「超越國界的影響」,「在國際法的義務關係上不會立即成為問題」。

國際法存漏洞 東電可稱未違法

1975年生效的《防止傾倒廢物和其他物料污染海洋的公約》(簡稱《倫敦公約》),禁止締約國向海洋傾倒有毒有害的放棄物,包括輻射物質。美國《時代》指出,日本是該公約簽約國,但公約存在漏洞,只禁止從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海上設施向海中傾棄廢物,並未規管從陸地傾倒污染物的行為,讓東電有機會鑽法律罅,詭辯從陸地傾倒輻射水的做法未有違法。

除了傾倒輻射水外,日本向外界通報輻射情况的機制亦受抨擊。1986年生效的《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規定,締約國必須在出現跨越國界的有害輻射時,向受影響國家提供事故時間、位置及輻射量等數據,但日本政府與東電在發生輻射事故後多次被質疑隱瞞災情。

新華社/法新社/時代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