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退休懲教署人員公屋家中藏有逾20支真槍及逾4000發子彈一案,令人關注槍械如何流入本港,警方消息稱不排除有人在外國購入「閹槍」,運港後修理恢復火力,避過管制。有高級警官批評事件暴露對槍牌持有人監管存四大漏洞﹕容許舊槍牌者把長槍及子彈存放家中、未有效堵截「閹槍」流入、對持槍牌者藏槍寓所巡查不足,及發牌後缺乏跟進,而持牌人死亡或患精神病亦毋須即時還槍。
妻:丈夫情况ok
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正全力追查63歲退休懲教署人員梁×熾,從何非法渠道購入大量槍彈。梁氏前晚疑因為抹一支點22口徑來福槍時,不慎走火傷及大腿,結果被警方揭發家中藏有過量槍彈,他與妻子均以無牌藏械罪名被捕。梁氏前晚送院時一度情况嚴重,昨轉為穩定,留醫羈留病房。獲准保釋的梁妻昨向記者表示,丈夫「情况ok」,但未有進一步回應事件。
新舊槍牌監管鬆緊不一
警方消息稱,雖然梁氏持有監管較鬆的舊槍牌,容許家中合法儲存長槍及小量子彈(新槍牌多限槍彈存放槍會),但警方在他僅300平方呎的富昌邨公屋寓所檢獲逾20款真槍及「閹槍」,包括大火力來福槍及逾4000發子彈,數目遠超槍牌所容許的數量。加上槍械亂放,沒儲存在上鎖鐵櫃,故屬違法。警方初步相信梁氏違法買槍純為滿足癖好,應不涉犯罪集團。
一名喜歡射擊的警方高層關注事件,他認為案件反映本港對部分擁舊槍牌的資深槍會會員監管太鬆,槍牌制存在四大監管漏洞。他指第一個漏洞是子彈監管太鬆,持舊牌者多獲准把部分子彈連長槍儲存家中,並不安全。
漏洞二是本港雖限制槍械入口及禁無牌購槍,持槍牌人士亦須經槍會或指定公司買槍,但不少人仍能在外國購入「閹槍」,化整為零速遞來港(見另稿),顯示入口截查不足。
漏洞三是雖然槍牌限制儲存槍彈數目及要求槍械要儲存在上鎖鐵盒,但警方最多一年巡視一次,且每每事先張揚而非突擊檢查,更難發現違規。
漏洞四是槍牌發出後缺乏跟進,警隊高層曾聽聞有持槍牌人士死後槍械未有即時退回槍會,亦缺乏制度處理持牌者的精神健康問題。五、六十年代新界區曾有神經漢持獵槍殺死警員,故若不及早檢討槍牌監管,對前線執勤警員恐構成安全風險。
本港現有1267人擁新或舊槍牌,但對舊牌監管卻遠較新牌為鬆,立法會議員劉江華促警方加強監管舊槍牌持有人,包括研究強制槍彈存放槍會,免遭不法者濫用。警方回應稱會定期檢討管制槍械及彈藥的政策,以保障市民安全。
明報記者 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