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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了解屋宇署對丁屋僭建物的執法力度,記者昨重臨2004年本報曾揭發僭建問題嚴重的元朗東頭村及屯門泥圍等丁屋黑點。結果發現,事隔7年,僭建問題變本加厲,非法天台玻璃屋、密封露台,以及懷疑高度違反法例限制的四五層高丁屋,非但幾乎全數屹立如昔,甚至出現新的違規僭建。記者粗略估計,泥圍的丁屋幾乎有一半的天台有僭建物如玻璃屋,令人關注屋宇署是否從未執法。
泥圍丁屋僭建幾乎近半
屋宇署放生丁屋僭建物,令業主藉「犯罪」得益,有粉嶺區物業代理稱,丁屋若有僭建天台玻璃屋或僭建泳池,出租時會較受歡迎,月租8000元;像屋前花園若有僭建泳池,租金甚至可較一般丁屋單位貴五成。
不過,這些僭建物構成走火危險,以元朗東頭村兩幢有違例僭建的丁屋為例,7年前記者發現其中一幢竟達四層高(丁屋一般不得超過三層共27呎高),頂層疑屬全非法建築,兼以密封金屬花籠把全幢丁屋的露台密封,若遇火警,恐難逃生或救火。另一幢天台則有疑同樣違法的固定簷篷,二樓露台亦加裝鋁窗變成密封,即非法增加室內面積。
7年後的今日,記者發現上址僭建問題不單未解決,兩幢丁屋中間還「增建」了另一幢同樣疑有僭建天台簷篷的丁屋,顯示屋宇署從未取締上址的新舊僭建物。在南邊圍,7年前已存在的一幢疑違法(超過高度限制)的粉紅色5層高丁屋,同樣屹立如故。
記者估計,屯門泥圍有近半的丁屋天台都有僭建簷篷或玻璃天台屋,與7年前情况相若。部分玻璃屋,除裝有反光玻璃增加私隱度,甚至裝有冷氣機及燈飾,相信它們已超越儲物用途,成為居住地方,上址丁屋露台被密封成額外房間的情况亦普遍。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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