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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連卡佛查鑽石爭議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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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22日 06:59
2011年04月22日 06: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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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記者發現海關昨午曾派員前往名店連卡佛,在中環國金商場及金鐘太古廣場兩分店的鑽石櫃位調查及拍照紀錄,消息稱,事件可能涉及顧客對上址售賣的天然鑽石曾否「加工」的爭議。海關則證實,海關人員昨日在上址執行與《商品說明條例》相關的巡查,但未透露詳情。

巡查太古廣場國金兩店

連卡佛發言人回應時表示,海關人員到上述兩分店只是例行調查,她否認該店涉及任何違法行為,強調連卡佛賣的都是真的天然鑽石,沒有出售「加工鑽石」。她稱關員巡查,主要是要了解店方賣鑽石時有否展示一些證明文件。

本報與部分傳媒昨午收到消息,指海關正在國金二期商場及太古廣場的連卡佛分店調查,調查涉及該店賣的部分鑽石,究竟是純天然還是曾經「加工」的爭議。

記者前往國金二期商場,見到掛着海關委任證的便衣人員在首飾部出現,由一名職員帶到辦公室,便衣人員其後在鑽石類飾櫃拍照,逗留近1小時後離開,其間首飾部如常營業。消息稱,關員未有帶走任何商品。

關員只拍照沒帶走商品

本報記者目擊該關員曾以相機拍下櫃面展示的「鑽石規定告示」,告示主要是解釋根據香港法例,鑽石的標準及物理特性為何,包括﹕「硬度:莫氏10度;比重介乎3.51至3.53;折射率:2.417;色散:0.044」,告示又指供應商會為每件鑽石製品提供詳細的發票或收據。不過,記者在店內看不到有告示說明它所賣的鑽石是否天然鑽石。

現場所見,首飾部售賣翡翠、白金、鑽石等珠寶,除了連卡佛的自家品牌系列,亦會寄賣其他品牌手飾。太古廣場的首飾部佈置亦大同小異,兩分店的珠寶都是豐儉由人,售價視乎鑽石大小及手工,較名貴的鑽石頸鏈及耳環分別定價逾60萬及40萬,不過同店較大眾化的手鏈,約4000港元便有交易。

海關:商品條例相關巡查

據《商品說明條例》,若商品實際的情况,與商品的包裝文字、宣傳品甚至海報內容不符,可屬刑事罪行。海關昨只肯證實,曾派員到上址執行與《商品說明條例》相關的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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