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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旅遊巴司機在尖沙嘴被抄牌,與警員起爭執上演「羅生門」,警員指司機粗言穢語連珠炮發,手執駕駛執照刮傷他左眼;司機反稱遭警員掌摑及箍頸威嚇。司機昨被裁定襲警罪成,還押至下月5日等候背景報告再作判刑。辯方大律師李祖詒表明會就定罪上訴。
暫委裁判官陳家昇認為受襲警員吳永珏的供辭誠實可靠,被告李偉明(38歲)及辯方證人的證供則有多處矛盾,未能令人信服,故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律師求情時透露被告無案底,與同居女友育有一子一女,從事旅遊巴司機十多年,希望法庭能判處社會服務令。陳官認為案情嚴重,被告以駕駛執照刮傷警員眼睛,後果可大可小,又指被告無悔意,暫不認為社會服務令是合適懲處。
陳官決定先索取被告背景報告及警員的傷勢報告才判刑,律師為被告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被拒。一直關注事件的團體「尖碼之聲」對法庭裁決表示失望,並促當局盡快解決旅遊巴在景點附近的泊位及上落客問題,避免再引起旅遊業前線人員及前線警員的不必要衝突。
【案件編號︰KCCC56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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