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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醉駕 一律吊銷牌照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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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23日 05:59
2011年04月23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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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昨日通過了關於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新例加大了對醉駕行為的處罰力度,規定醉酒駕駛者一律吊銷牌照,而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牌。而營運車的醉駕者,10年內不得重新取牌,而且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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