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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黨倡最低工資緩衝半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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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29日 05:59
2011年04月29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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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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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最低工資後日便生效,自由黨昨會見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時,仍要求就條例設立半年緩衝期,讓勞資雙方適應新例,有紛爭時便透過調解機制解決,毋須立即告上法庭。自由黨今日聯同80個商會及企業在報章刊登全版廣告(刊A15)造勢,工聯會會長鄭耀棠直斥自由黨的建議荒謬,「如果要將條例押後半年緩衝,我係反對到七彩」。

張建宗﹕不會設緩衝期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表明,不會設緩衝期,但實施初期會彈性處理個案,若發現僱主蓄意違規,就會依法辦事,他相信待5月底至6月初大部分公司在法例生效後首次出糧,才掌握實際影響。

張建宗在會上向中小企代表承諾,若勞資雙方就最低工資到勞工處辦事處求助,可獲安排30分鐘內與勞工主任會面,輪候調解服務時間亦不多於5星期。他呼籲勞資雙方透過協商解決飯鐘及休息日計薪問題,勞工處亦會加快處理涉及勞資糾紛的個案。

劉健儀﹕無飯鐘錢非無良

自由黨10多名成員與中小企代表,昨日會見張建宗,主席劉健儀會後表示,他們反映政府帶頭給予外判工有薪休息日,令外間認為不提供有薪休息日的,就是無良僱主。她又引述張建宗稱,最低工資應是把28元時薪,乘以員工實際工作時數,而有薪休息日及飯鐘錢則屬於「福利」,若僱主未能提供,不能被指為無良僱主。劉健儀認為政府有必要向外間傳遞這個信息。

另外,代表外判商的環境衛生業界大聯盟甄瑞嫻表示,局方已回覆,不會向外判商補貼最低工資引致的勞工保險和長期服務金額外開支,她認為有公司將因此倒閉。

對於自由黨要求設立緩衝期,工聯會會長鄭耀棠直斥建議荒謬。他指出,立法會議員投票通過最低工資,而且5月1日實施期如箭在弦,有政黨在這個時刻提出這樣的要求,已達「不理性」的地步。

鄭耀棠重申,最低工資條例本身不會處理飯鐘及休息日的問題,應是由僱傭條例解決,若僱主跟足兩個條例精神辦事,沒有撤回福利、或單方面更改合約,是不會被扣上「無良僱主」的帽子。

至於勞保及長期服務金,鄭耀棠反對由政府補貼,認為外判商投標時,理應知道當局研究最低工資,把有可能增加的成本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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