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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消防總隊目協助妻子經營小學小賣部,涉於去年初於士多房內非禮小六女童X,案件昨續審。他自辯時強調一直拒絕學生進入士多房,又指X曾被他數度當面指斥而令她很難堪。
退休獲獎消防總隊目
裁判官昨押後裁決。被告李羨幸(63歲)於1965年加入消防處,任職至消防總隊目,至2002年退休。資料顯示,他於2000年獲頒香港消防事務榮譽獎章。
被告表示在小賣部工作14年,每逢勤學班15分鐘小息,只有他與姨仔在工作,其間他不會離開或到士多房,亦不准學生進入。惟被告指曾多次於其他同學面前,訓斥X遲訂飯,因此或令她覺得難堪,但從未收過X及其家長投訴。
辯方另傳召被告妻子陳麗萍(譯音),指被告被捕前一天(6月29日),涉案小學校長曾致電建議被告離開小賣部,指「如果(X)見唔到(被告)就唔告,見到就告」。被告聲言「我都無做過,唔驚佢告」。警方翌日到小賣部拘捕被告,校長即稱根據合約,「聽日開始唔准入學校,換鎖」。暫委裁判官黃錦娟將案押後至5月12日裁決。
【案件編號﹕KCCC46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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