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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扣分維持家庭制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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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20日 07:44
2011年05月20日 07:44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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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房屋署表示,屋邨扣分制未來仍然會以家庭為負責的單位,而不會採取個人負責制,若只針對懲處犯事家庭成員,可能引伸其他家庭及社會問題。

房署副署長李國榮昨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上解釋,編配公屋是以家庭為單位,每個成員都應遵守租約條文,故亦希望做法能以家庭支持成員有守法意識,若只針對懲處犯事的家庭成員,亦可能引伸其他家庭及社會問題,如同住夫婦是否只趕走一人等問題。

38戶扣滿分須還屋

房署2003年開始實行扣分制以來,共有接近1.5萬戶被扣分,38戶因累積扣滿16分以上,須交還公屋單位,其中9宗暫緩遷出。委員會主席李永達關注,去年有190宗涉及公屋住戶高空擲物個案,較前年增加一倍以上,擔心公屋高空擲物惡化。李國榮說,09年底公屋發現多宗高空擲物事件,跟署方加強宣傳執法,及加裝高空監察攝錄機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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