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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表示,高等法院對港珠澳大橋環境評估報告的司法覆核裁決,令70多項工程項目受影響,但本報翻查政府工程的環評資料發現,78項聲稱受影響延誤的工程中,有21項在2006年或之前申請環評,有6個更是在1998年或以前提出後便已全無聲氣的工程。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批評政府誇大影響數字,沒有將焦點放在增加工程的環保措施上。
公民黨早前協助一名東涌婆婆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沒有做「基線評估」,即沒有列出沒有工程時的空氣質素指標,以作比較,結果高等法院判婆婆勝訴。政府日前已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又指沙中線、屯門焚化爐工程等受裁決影響。
不過,本報翻查政府所講78個項目的資料,發現不少是多年前提出後「疑似爛尾」的工程,包括1998年取得環評研究概要的沙田T6橋擴建工程,24個月的概要時效已過,但至今沒有提交環評報告。
公民黨:誇大受官司影響數字
另外,至少一個項目是申請人已撤回環評申請,但當局仍視為受官司影響,該項目為長洲西灣避風塘填海及相關工程,在2000年獲得環評研究概要,申請人在02年12月20日撤回申請。
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質疑政府誇大受影響工程數字,又指過去有多份環評都有採取「基線評估」,例如2010年渠務署的治理深圳河第四期的環評等,政府沒理由不知道要在港珠澳橋的環評中採用「基線評估」。
環保署:有機會再上馬
環保署指出,有些工程即使已撤銷申請,仍在政府所指受裁決影響的名單中,因為這些工程仍放在政府登記的資料中,可能有機會再上馬。
明報記者 周展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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