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當機艙服務員的年輕女郎去年參加的士高舉辦的免費船河活動時,喝下伏特加、紅白酒及啤酒等後醉得不省人事,由朋友攙扶到船艙房間休息,其間疑遭船上尼泊爾籍侍應強姦,侍應昨於高院就一項強姦罪受審。
21歲的被告Laxman Gurung被控於去年6月27日,在一艘遊艇上強姦23歲女子。外表年輕、打扮入時的女事主昨供稱,自小在新加坡生活,但每年回港探望親人,近年常到中環蘭桂坊的Beijing Club消遣,認識該店一名唱片騎師。
她指2009年底來港後,在父親的公司工作,事發當日獲該唱片騎師邀請,與3名女友人參加Beijing Club舉辦的宣傳船河派對。她當日身穿黃色比堅尼泳衣,外加一條白色間條裙及涼鞋出席,共有4隻船、共近百人約下午4時由中環出發,預備到西貢的沙灘燒烤。
醒來覺下體疼痛 短訊追問友人
她指在岸上燒烤時喝下大量酒,及後完全不省人事,直至翌晨早上醒來已身處家中。她指洗澡時覺得下體疼痛,遂不斷已手機短訊追問當日同行友人發生何事,終獲告知在沙灘飲醉後,被帶回船上放在船艙一張牀上休息。惟友人稍後離開,折返時卻見房門外有一男子在看守,她們強行開門只見被告伏在女事主身上與她性交。被告遭撞破後還說:「抱歉,是她叫我的,不是我錯。」然後離去。她們事後為女事主穿回比堅尼泳褲,並於上岸後送她回家。
被告指女方要求在先
女事主指出,當時不省人事下仍被朋友丟下感到很憤怒,其好友亦不住道歉,最後在她們陪同下她往報警。被告被捕後,承認曾與事主在船上性交,但表示是女方要求在先。
辯方昨日指出,女事主「爛玩」,愛光顧夜店買醉,女事主承認「飲得」,對當日醉至不省人事感到驚訝,但稱平日並非「派對女郎」,只是愛與朋友見面。辯方又指她爛醉如泥,即使當中說過什麼也不可能記得,女事主聽罷無奈哭泣。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