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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毒奶粉患兒家屬對本報表示,官方賠償標準過低,根本不足以抵消數萬元的醫藥費,他們當時是因為遁法律途徑追訴無門,才被迫接受「有好過無」的官方賠償,之後再打工還債,從2008年還到今年才還清,有重症患兒家庭因此而陷入經濟困難。
夫妻打工3年始還清醫療費
江西籍患兒張卓宇母親劉福風說,孩子當初醫療費用了約5萬元(人民幣.下同),官方賠償金為3萬元,兩夫妻被迫把孩子送回老家撫養,在東莞打工還債,直到今年才基本還清。張家曾入稟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追討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及懲罰性賠償共計90萬元,但法院拒絕立案。
曾來港索償的河南家長葉紅波則說,官方賠償為2000元,但孩子治病已經花了2萬元,「當時我們已走到『司法末路』,海內外官司都打輸了,許多人也勸我接受官方賠償。」他的孩子去年病情惡化,發現腎積水,「專家說我的孩子能活到5歲就不錯了,他現在才3歲……」葉紅波還說,自己家境未算最差,有一名姓張的結石寶寶被診斷出腦癱及疝氣,其餘結石寶寶家長都會籌款接濟,「只能自救了,等政府什麼的太遙遠。」
明報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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