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新界原居民希望政府以「理順」方法解決僭建物,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日強調,絕不會考慮特赦或罰款以將僭建物合法化的做法,但稱在為期一年的清點僭建物工作後,可考慮是否將更多小型已建成的僭建物類別納入檢核計劃,即經檢查沒安全問題後可保留。
林鄭月娥在立法會回答議員質詢時表示,雖然4月1日開始擴大清拆僭建物的範圍,但不代表屋宇署會急於發出清拆令,因為仍要實事求是,按緩急輕重分類處理,並給予沒迫切危險、不會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的僭建物的業主,有足夠時間安排清拆工程。
「違法治精神 不可考慮」
她說,特赦做法是「不可以考慮的,想也不能想的,因為這是違反了香港的法治精神,亦對於我們繼續鞏固香港樓宇安全工作毫無裨益」。
至於繳罰款以豁免清拆的做法,林鄭月娥強調這做法是不可行亦不合理,「大家想想,如果有財政能力的業主可以付款保留他們物業的僭建物,對沒有財政能力的業主是否公平呢?對過去十年已按政策被取締的違例建築物業主,或收到勸喻信後自行清拆僭建物的業主,又是否公平呢?」
冷氣架晾衣架 檢核或准保留
不過,對於將更多小型工程項目納入檢核計劃的建議,林鄭月娥說﹕「要再去揀其他小型工程(入檢核計劃),相當有難度,我的說法是有難度,不是完全不去考慮。當做完一年清點(僭建物)工作,與業界討論,如果大家覺得可能一兩項相當普及,可以透過檢核證明到不影響安全,我會持開放態度。」
現時政府將已建成的冷氣機支架、晾衣架、小型簷篷納入檢核計劃,政府亦建議以同樣方式處理已建成的廣告招牌。
撐屋宇署長沒違例僭建
林鄭月娥又撐下屬、屋宇署長區載佳沒違例僭建,指豁免工程是不涉及建築物的結構,而區載佳在露台安裝趟窗,不涉及建築物結構,沒有移動建築物結構,亦沒違反法例上自然通風的要求,「所以大家必須要還屋宇署長一個公道,不要指他有懷疑或違規的僭建物」。
她又透露屋宇署已制訂了有關僭建執法的新內部指引,會在6月20日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交代。
政府在本財政年度給予屋宇署的新增資源,包括177個常設公務員編制職位,有別於過去十年以有時限的非公務員合約人手為主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