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7小生花旦出庭 披露出騷價細節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21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21日 05:59
2011年06月21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控方證人列表上共有7名小生花旦須出庭作供,由於廉署指他們大部分人免收費出席與陳志雲有關的宣傳活動,然而叢培崑的公司卻收下贊助商費用,故7名藝員的「出騷」收費會於案中詳細披露。據悉,7人均屬有知名度藝人,他們的收費由2萬至5萬不等,當中以佘詩曼和黎耀祥最高。

佘詩曼黎耀祥收費最高

任職電視台藝員的薪金一向不高,但透過知名度登台或接拍廣告,成為藝員「搵真銀」最大來源。據悉,黎耀祥2009年參加除夕倒數活動只約半小時,已收下2萬元。一般而言,當贊助商欲邀藝員出席活動,會跟藝員經理人或保母商議,每名藝員出騷收費通常並非「實價」,若涉及慈善或會減價,若出席活動涉及其他行天橋或唱歌等表演,收費則更高。7名涉案藝人當日出席活動時,心態是否純粹支持陳志雲,成為最後一項串謀欺詐罪的證案關鍵。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