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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駕駛者理應雙手放在軚盤或「波棍」上,全神貫注地駕駛,而肇事小巴司機被指一邊駕車一邊食麵包,若屬實,則不符合駕駛者行徑,輕則可以被控不小心駕駛,重則可以被控危險駕駛。任何人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可被判罰款及監禁6個月;而危險駕駛則是一條較嚴重控罪,危險定義指對任何人造成損傷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一經定罪,除被罰款外,可判囚12個月至3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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